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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三早上開完會後我就開始看法規條文。

上一篇說的很簡單,
不過連續看那些鬼東西三天實在是很累人的事。

薛羅沒錯,
這裡的人完全沒有legislations/regulations的概念,
所以就算同一事件我問了某a,某b也有可能說出不同的答案,
一直到後來我才領悟他們就是因為不了,
所以我才有存在的必要阿...   

換言之就是我得幫他們找出答案。


只是連續禮拜三&禮拜四,真的覺得時間過超級慢的,
電腦營幕上的畫面開了一大堆的NSW法律條文的網頁,
好不容易整理了一份Summary出來...(其實不止一份,應該說是超多份的..)
而且因為現在的階段是在作research/analysis,
跟公司裡面的人互動變少,獨自奮戰的感覺甚是強烈。

就因為如此時間過的很慢,
而且感到超累的;
到了禮拜四下午我心裡開始想...

這不是我該作的工作吧? (ie. 看那些條文)

那我該作什麼?
另外一個聲音說。

於是我寫了一封信給學校的ARMS (Archive & Record Management Service),
意外的是對方馬上就回了,
是一個聽起來有點年紀的女士。

我很樂意回答你的問題,
只是不是今天,
我要提早離開去見我的牙醫。

ARMS 的 Anne 這麼在她給我的回信上寫著,
看起來,還蠻親切的,
不過這種感覺就在隔天,也就是禮拜五的下午一點半,
我很準時的打給她之後...   親切的感覺消失。

她語氣不佳地說,
我不知道你們那裡,可是我們辦公室呢,
午休時間是一點到二點。

之後一陣沉默,
我只好說抱歉等一下再打,
最後還聽到她很不爽的說再見然後迅速掛下電話。

她再次打來的時候,對談內容也不是很愉悅,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只是想問她很大的方向,
可是她卻問我很細的東西,造成我無法回答,
除此之外,她說話的速度實在很快,
而且用很多超長的句子我只能抓重點去回答...

總之我只能說用戰戰
兢來形容,
當時的心情。

掛下電話,我心情已經盪到了谷底,
心裡開始想我這次應該沒辦法達成薛羅想要的目標,
也沒辦法達成自己的。

心裡一方面開始抱怨我需要一個legal expert來協助我,
一方面也開始想著我要怎麼用很高明的方法跟薛羅報告。

即使他已經不聞不問我的進度三天了。



跟讓人感到不愉快的Anne對談之後等了約40分鐘,
她來了一封信,
那一封信讓我聯想起第二學期的那個ethic老師,
老女士,總是用老舊的投影機作上課重點,
整個對高科技的東西很有距離感。

Anne 的信裡,句子整個連在一起,
而且用很多很麻煩的文法跟句型,
就像以前國中我們上英文課的時候會被拿來分析的那種句型。

但,老師叫我們不要以貌取人阿,
不能因為一件事情的表面就斷定內容阿。

仔細的看完她寫的長信後,
心裡已經不再'討厭'她,哈,反而還蠻感激她的;
因為她記下了我們對話中我語焉不詳的部份(噗),
然後把她的回答寫下來,之後還給了我建議。

我按照她的要求開始準備相關的文件要回她信,
15分鐘內她又來了一封信,
針對我問她的一個問題(sydneytalent到底是public OR private office),
給了我一些澄清,原來她之前也有所誤會,
她為了這還打電話給學校的legal unit -- OGC.



很長的故事。

開始寫起來之後就停不了的寫了細節 Orz
應該不會有人想看完吧,哈。




Anyway。

我想說的是,那位語氣不佳的女士,
從一開始讓人感到不愉悅而使我感到戰戰兢兢,
一直到後來反而讓我感到安心了。

要寫給薛蘿的信,寫到一半改了又改,
還好沒在一開始脫口而出: 我沒輒了啦!!!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
還真的是只能就這樣慢慢把船駛到橋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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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ersCla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